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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关于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
2008-12-15 10:38  

天津职业大学关于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

津职大 [2000]70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室的统筹管理与协调,提高教室使用率,用好学校教室资源,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室由教务处按每学年的在校班级情况统一进行分配。教室分学校统管教室和系管教室。每班不再安排固定教室。

二.学校统管教室主要由教务处用于安排全校学生的校级公共课;系管教室由各系部用于安排本系部学生上课。制图教室由机电系负责管理,承担全校的制图课。

三.各系部须将本部门所管理的教室的使用情况随课表报教务处。在教室的使用过程中,有较大调整时,须报教务处。当本系部教室不能满足需要时,需提出教室使用申请,由教务处负责协调、落实。

四.系管教室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条件下,可以作为自习室向本系学生开放。学生晚间在教室里自习,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开教室,离开教室时,要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五.学校统管教室由学校安排专人管理,负责开关门及卫生。系管教室的日常管理分别由各系部负责。

六.外单位租用教室及各院系部利用学校教室举办收费培训班,按照《天津职业大学校园经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将教室的公物和设备配备完好后,与各系部签定系管教室的托管协议。学校统管教室的公物和设备由教务处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共同管理。

八.学校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定期检查教室使用及卫生情况。教室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天津职业大学

200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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