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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服务基层公开承诺
2020-12-14 14:09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急师生之所急,想师生之所想,依据学校《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及机关党总支《2011年工作计划》中关于建立服务型机关精神要求,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师生满意与否作为评价教务处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绩效,教务处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1.实行岗位责任制 按照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实行主辅岗制,人缺岗不缺,保证岗位职责的履行。

2.优质服务,文明办公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到教务处办事的人员要热情、周到、有礼貌,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3.实行接办事务限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对院系部反映问题和需要办理的事情,能解决的要当天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当天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抓紧研究,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

4.实行首问负责制

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答复询问事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事项,要立即承接,负责到底;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对所问事项不清楚的,要主动与有关人员或相关处室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部门位置。对需转交(转告)有关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转告),不得延误。

5.实行及时反馈制

对上级指示、批示,师生员工的请示报告,兄弟单位的协调要求等,当天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办理结果尽快反馈给交(申)办方;暂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活动、事项的处理都有始有终。

6.对学生成绩证明,补办学生证,补购教材、课业本等做到即来即办。

7.对学生退费、补办毕业证等,做到电话预约时间办理。

8.对顶岗实习交互平台系统、“教学做一体”课程管理平台系统等,师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接报后立即反馈和修复。

9.政务公开制

对教务处的办事制度、程序、时限、要求、承诺、岗位人员职责等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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