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内容
(2016年5月)
一、 党章(通读党章)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一”:一条方针,第一责任,一岗双责
一条方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第一责任:6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二”:两个没有变,两部法规,两个责任
两个没有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两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两个没有变”指的是“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
两部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三个机制,三项要求,三转
三个机制: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三项要求: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三转: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
“四”:四个全面,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四个足够自信,四风
四个全面:2014年12月习近平江苏调研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四个全面”,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个意识: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种形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其内容包括: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个足够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了四个足够自信,即: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四风:2013年6月1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习近平在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五”:五大理念,五个必须和5个决不允许
五大理念: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即: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六”:六大纪律
六大纪律:即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七”:七个有之
七个有之:七个有之摘自《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八”: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确定,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其内容包括: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九”: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中央纪委、中央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指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其内容包括: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权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