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告机构设置教学管理课程思政技能竞赛课程建设教材管理学生服务下载应用系统校务公开党建廉政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规则制度>>正文
教务处服务承诺制度
2020-12-14 14:36  

        为更好地接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教务处实际,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度是指教务处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师生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师生的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承诺内容

(一)承诺首问服务。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办事人申办事项并有满意结果。

(二)承诺高效服务。对于办事人申办事项属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且符合相关规定,资料、手续齐全的,做到当场办理;暂不能办的,要给办事人明确的答复;对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承诺一次性告知服务。对办事人手续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办事人需要补办的全部内容。

(四)承诺限时服务。按照“限时办结制度”规定和要求执行。各类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事人。

(五)承诺规范服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要科学、明晰并对办事人公开,为办事人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

(六)承诺文明服务。工作中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待人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七)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以服务师生为本,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等谋取私利的现象发生。

四、违诺处理。凡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者,按相关规定给予提醒或批评教育。监督投诉电话:59671628

五、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