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教材建设及教材管理暂行规程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扩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程。
一、教材建设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是高校的一项基本建设,是学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因此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是深化改革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级实用性人才的重要 保证。
二、教材建设的任务
教材建设工作必须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大方向,提高教材质量,努力搞好教材建设。教材建设的总目标是:结合我校“十五”专业建设及试点专业建设,编写出版具有高职特色的理论课教材和实训教材。其主要任务:
1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材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 教材的选用,各系 ( 部 ) 应在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开展优选活动,优先选用高职高专材。每个专业的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用书,要结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订出专业选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选用教材科学、合理。更换教材要有审批手续。
2 、各系 ( 部 ) 教材建设小组,在选用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试点专业和重点课程建设,制定、执行好教材建设的“十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3 、编写新教材 ( 讲义 ) 必须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注意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重点放在体现本校专业特色实训教材和填补空白的教材。
4 、加强教材交流与兄弟院校合作,本校编写的各种质量较高的,已使用多次的,反映专业特色的讲义,要积极向全国高校交流讲义中心或出版社推荐。
5 、组织教材工作经验交流,定期开展优秀教材 ( 讲义 ) 评奖活动。
6 、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 制度化。
7 、提高充实教材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教师编写教材的有关方针政策。
• 教材管理工作
(一)教材编写的规划
1. 各系(部)应重视教材建设工作的开展和管理,结合学校重点专业和重点课程建设,制定出本部门的自编讲义教材的三年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此项工作。持续、稳定、推动本部门教材建设的发展。
2. 各系(部)计划编写教材时,编者需填写教材编写申请表,由教研室主任及系部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部门自编教材计划一起提前两个月上报教务处审批。
3. 各系(部)上报自编教材计划,经教务处审定批准后,将纳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教材。
4. 纳入学校规划教材,由学校统一安排印刷,册数一般不超过两届学生
用量。
5. 凡列为学校三年规划教材,经学校教学研究委员会评定后,将由教务处向市教委推荐市规划教材。
6. 教材建设规划每年修订一次,对发生变化的要书面说明情况,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重新申报。
7. 凡未列入本校教材编写规划内教材,而自行联系印刷,学校不承担经费资助,亦不准在校内使用。
(二)教材征订
• 全校使用教材将由教务处统一订购。每年分别在春秋两季预订(约在 5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教务处预先通知各系(部)。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做好预定教材的有关工作。
• 各系(部)教材的选订应根据学期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提供选用教材版本,经教研室讨论同意,根据现有在校生实际人数(新生计划数)填写教材预定登记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系(部)教学秘书。
• 系(部)选用教材时,尽可能选用春秋季全国征订教材目录或有关高校出版社的优秀统编专科目录上的教材,避免任选没有征订目录的教材。
• 各系(部)教学秘书根据教材选用登记表,结合教材科下发学生领书清单,汇总报订选用计划教材并填写《订购使用一览表》及《教材计划汇总表》,最后由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统一征订。系(部)报表要一式二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留系(部)存底备查。
• 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能预订一种版本教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订购两种教材,由预订的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系(部)主任签字,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预订。
• “目录”中确没有所需要的教材,需填写(教材名称、编著、出版单位和使用计划)外购教材填写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订购,系(部)不得自行外购教材或擅自售给学生教材。
• 由于教学计划的调整原订的教材或订重的教材,原则上使用完毕后,方可再订,教务处将结合库存教材的具体情况综合平衡,酌情库存教材的使用。
• 凡漏订的教材,尤其是开学后要补订的教材,教学秘书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系(部)主任签字,报教务处根据情况酌情解决补订。
• 在填写汇总各类教材登记表时,请认真核对,审核避免订重。如出现上述问题,分清责任,将根据各自责任,教务处相关系(部)分别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附情况说明一份。
• 教材供应:
• 各班班长在每学期报到后,凭领书单到书库领取教材。(以班级为单位)
• 留级、降级及复学的学生,如教材发生变化可以正常供应教材。
• 对任课教师的教材供应,按《教学任务书》供给任课教师教材一套。任课教师需先由系秘书填写领书单,到教材科登记,方可到书库办理。
(四)教材费:
• 学生教材费每年进校时,缴纳一次预收款,毕业前结算,多退少补。
• 教师用书和教学用资料印刷费,每年年底向各系(部)结算一次。按实际数量,将款拨入教务处经费。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天津职业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