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职大[2006]12号
天津职业大学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各院、系、部、处: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决定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基本标志。为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课程建设,特别是精品课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优质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1.优质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具有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具有高职特色的示范性课程。
2.优质课程建设的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按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类别、对专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及自身的特色来选择。
3.优质课程建设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无资助项目。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再从优质课程中选择优秀者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近三年,全校在每个建设期,选择10门左右课程作为立项资助的重点建设课程,立项无资助的重点建设课程数量可适当放宽。
二、优质课程建设的立项条件
1.在教材建设、实训条件、教学效果、教学研究等方面基础较好,在校内有良好的影响,能起到示范作用的课程。
2.具有两名以上校内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课程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3.课程负责人教学效果良好,在近一年课程教学检查与评教中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三、优质课程的建设目标
1.师资队伍在职称、年龄、专兼职等方面有较为合理的结构,并形成梯队;课程建设组成员在课程建设期内有相应的教研、科研成果。
2.有高水平的教学大纲、教材、完备的教学辅助资料(课程介绍、主讲教师介绍,学习指导等)。
3.有高水平教案(讲稿)及相应的多媒体课件,含素材库、试题库、试卷库等。除试卷库外,各项建设内容要挂在学校教学平台上。
4.教学内容具有先进性、适应性,能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和最新发展动态。
5.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能体现“以能力为基础,以应用为主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思想。
6.提倡用计算机管理试题库组成试卷,并针对学生能力培养与提高,形成比较稳定、成熟的、形式多样的与课程特点相适应的考试形式。覆盖面较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理论部分的考核应积极采用教考分离的考试形式。
7.有实践环节的、或以实训为主的优质课程必须相应加强实践环节的建设,建设好实验室或实训室、实习基地,配备好相应的师资与技术人员队伍。
四、优质课程建设的管理
1.优质课程建设的申报和审批
(1)申报 申报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个人申请并填写《天津职业大学优质课程立项申报表》,学院评审、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优质课程立项每一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时间由教务处确定。
(2)审批 审批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审定。本着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每一年审批10门左右课程为学校重点建设资助的优质课程,并确定若干门立项无资助课程。
2.优质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
(1)对已审定的重点建设优质课程实行学院系部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二级负责制。
(2)优质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学院系部负责,教务处对优质课程建设的进展实行目标管理,并以学期为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查。课程负责人在每学期末要做出书面总结,在放假前两周交教务处。
(3)在优质课程建设阶段检查和评估中,对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课程将予以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建设工作起色不大的课程,学院系部必须及时整改以确保课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建设迟缓、无明显起色的课程将中止建设工作,停止经费投入,并暂停该课程下一批优质课程立项资格。
(4)教务处将定期组织优质课程建设的成果交流,以促进全校的课程建设。
3.优质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
(1)学校将建立优质课程建设基金。
(2)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经费申报由教务处受理。
(3)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每门重点建设课程学院系部与学校按
1 :1资助,总建设经费10000元。
(4)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建设课程必需的资料费、少量急需的教学器材设备购置费(小额)、调研费、教学研究及学术活动费、编制试题库和习题集所需经费,以及必要的印刷费等,不能用于购置奖品、礼品、非教学用品,不能作奖金或酬金。所有经费开支须经课程建设负责人验收同意,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各学院系部应在每学期末的书面总结中对经费使用情况做出汇报,并随时接受教务、财务部门的检查。对课程建设基金有滥用或浪费现象的,要追查责任;对在资金使用期限内课程建设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者,由课程负责人申报延期,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停止资助,并追回剩余基金。
4.优质课程的验收
(1)优质课程的建设以一年为周期,建设期满,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天津职业大学优质课程建设结项审批表》,学院系部完成初审,达到建设标准的,报请学校进行终审。教务处组织进行评审和验收。
(2)评审过程分为答辩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校内公示四个阶段。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公布评审结果,授予“天津职业大学优质课程”称号,享受相应待遇,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
(3)优质课程每两年接受一次复评,依据优质课程的建设目标,重点考察优质课程在教学中的实际效果。复评仍能达标者,继续保持“优质课程”称号;复评不能达标者,取消“优质课程”称号。
(4)优质课程(精品课程)为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其他权利由学校享有和行使。
(5)经验收,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重点建设课程,将责成相关学院系部分析原因,做出计划,限期(一般为三个月)达标。若到期仍不能达标,则取消“重点建设优质课程”的资格,并在相关学院系部考核中扣分。
(6)立项无资助项目中建设成效显著的,也可申请参加“优质课程”评审,通过学校评审和验收,也可授予“天津职业大学优质课程”称号,并由学校和相关院系部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作为奖励。
五、政策支持与工作量认定
1.国家级、市级精品课程及校级优质课程在教师岗位聘任时按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对待。
2.获得一门市级精品课程命名的,奖励课程建设组5000元;获得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命名的,奖励课程建设组10000元。
天津职业大学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