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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08-12-15 10:32  

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津职大教 [2001]5 号

 

教学档案是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是考核教学效果,加强教学管理,制定教学

计划,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规律的主要依据。它又为教学评估、教学人员的考核以及学生学历、学籍提供凭证材料。校管教学档

案按照学校档案室的要求进行分类、归档、移交。现就院(系、部)管教学档案的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行政类

1.上级下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长期)

2.本部门上报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报告及上级批复;(长期)

3.本部门制定的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长期)

二、教学文件类

1.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长期)

2.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学统计表等;(长期)

3.班级教学计划实施表、教师任课说明书等;(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三、教学管理类

1.学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成绩报告单、毕业设计鉴定表等;(长期)

2.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评估材料等;(长期)

3.班级学籍变动一览表及学生学籍变动的原始材料;(长期)

4.教材征订计划;(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5.教材建设规划、校内自编讲义;(长期)

6.学生考勤记录、统计;(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四、证书、记录类

1.本部门教学工作会议记录;(长期)

2.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长期)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聘书复印件及活动记录;(长期)

4.本部门或个人在校外参加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长期)

5.师生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文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长期)

五、其它

1.各门课程期中、期末考试试卷;(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三年)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指导书、论文、图纸等;(长期)

4.教师中有代表性的优秀备课讲稿、典型教案以及教学经验总结材料等;(长期)

5.各类实习的计划、实习基地协议书、实习指导书及学生优秀实习报告等;(长期)

6.教师科研论文、著作统计。(长期)

各教学单位要注意对上述材料积累,及时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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